362个回答含有被封锁的答案4个

女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哪些讨论和反思?

孙奶牛
854个点赞 👍被封锁的答案

以前裁决文书都是公开上传的,现在裁决文书直接不公开了。法治建设一直倒退,发生这类事情合情合理

发布于 2024-08-16 17:32・IP 属地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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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Goughzuola

知乎上的原贴链接是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4097490  被6250人关注,被1945 万人浏览,得到了4303  个回答。 

2024年8月7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的37岁法官王佳佳被50岁的犯罪嫌疑人党某某杀害。这个案件引发巨大的社会反响,光知乎此问题就获得1945 万人浏览。不过,据 freezhihu 的统计,只有4个答案被封锁。

据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的说法,行凶者系王佳佳法官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男,50岁,漯河市郾城区居民,未婚)。2024年8月8日3时许,公安机关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被抓获时党某某已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经送医治疗已无生命危险。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的方法是,2024年4月4日,党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购于2021年,价格1800元)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轻度碰撞,造成党某某左踝关节处、左腕关节处轻微损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某无责任。因双方和解未成,2024年7月4日,党某某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某和李某某投保的某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8832.93元,法官王佳佳于7月23日判令某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党某某各项损失9384.89元。
判决后, 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未全部支持其诉讼请求心生不满,于8月7日18点左右持凶器进入王佳佳法官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伺机作案,实施上述犯罪行为。

且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表示,对王佳佳法官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和无比痛惜,对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对杀害办案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

2024年8月13日,人民网发表《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追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王佳佳》
http://ha.people.com.cn/n2/2024/0813/c351638-40943253.html

不过,网上的意见并不完全配合法院的风向。排序第一的回答来自知乎网友 “叶浩然” ,获得3579个按赞,他说:“给全院女同事做手工礼物,很有爱心;逼贫困的原告者铤而走险,毫无人性;这种人不就是大家经常说的“有小礼而无大义”,为啥官方还要作为正面形象宣传?” 这个回答透露出不同情被害者而是同情凶手,且3579个按赞者也同样不同情法官。

知乎用户“mr.outpost”也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判决后,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未全部支持其诉讼请求心生不满,未通过法定程序寻求解决,于8月7日18点左右持凶器进入王佳佳法官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伺机作案,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未经警方调查法院审判,当地法院就得出这个结论了?说好的程序正义呢?」 他的质问获得了4295个按赞,对法院立即提供案件细节的不寻常作法提出了质疑。

知乎用户“沉默亦然是金”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法院发通报说明情况是可以的,但是法院应该只能对其职工的现状和其所经办审理的案件负责,只能说明这些情况。而这个通报中有一段是对本次案件的通报,法院是无法对这个内容负责的,属于不应该出现在法院通报中的内容。上面这段通报内容在我看来,是颇有一些触目惊心的。不在于说什么心生不满就持凶器实施犯罪,而是法院凭什么能自己单独判定嫌疑人是心生不满而实施犯罪。法院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权力了?并且,法院采用抢先通报的方式,在公安机关没有进行通报的情况下发布未经证实的侦办结果,其实是在试图取得舆论高地,包括法院后续对于王佳佳的荣誉的评价,也会进一步加强人们对该未经证实的事件判断的认可度。这属于利用公权力的职权便利,为法院职工谋私利,远比判了冤假错案还要可怕。」 知乎用户“沉默亦然是金”的这个说法获得1万个人的赞同。
 
知乎用户“曹小沐”提出一个看法:「我突然发现一个问题,既然王法官是18:00点多,下班后在家的车库被刀。那么按照她的判法,只有住院15天才算有效期。那么岂不是她也是在工作时间外。肯定一定是评不了烈士的吧?」 这个不同情遇害法官的看法获得4360个按赞,虽然没有被知乎删除,但被知乎使用Javascirpt禁止复制且提示禁止转载。

知乎用户“安定精神科卜大夫”提出一种可能性:“ 为了3000杀人说明他判断力有问题,可能存在精神问题,建议来院就诊开具精神病证明。另外建议法官家属保持冷静,不要扩大影响,不要引导舆论,相信法律保护自己。” 这个说法也表明了并不盲目相信官方说法,也不同情法官。有2728个赞同他这个说法。

知乎用户“天蓝河绿”则直白地说出了对法院和法官的不信任:“看了事情经过,我以为是个别法官素质不高,看了通告,我承认我错了,这个法院大环境就有问题” 他这个说法得到9351个的赞同。

知乎用户“半支烟”的说法也不同情遇害的法官:“ 用王浩法官的回旋镖回答这个问题,你要是没判错,人家为什么要砍死你?” 王浩法官是中国另一起知名网络案件“南京彭宇案”中的法官,2006年末发生在中国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王浩法官判断「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彭宇案发生后,类似讹诈搀扶者的案件越来越多地被报道出来,抑或是遇到摔倒的老人不敢上前搀扶。彭宇案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网民不信任法官也成为一个现象。知乎用户“半支烟”的回旋镖也获得5232个人的赞同。

知乎用户“王飞”说:“法院评佳什么的都是内部操作,不关外人的事,但是法院绕过公检直接定性杀人动机,真的是你法我笑。” 他也是质疑法院抢先通报直接定性杀人动机有违程序。

知乎用户“道左”说:“杀人后服毒自尽。一命换一命。没有牵连无辜,没有报复社会,没有搞破坏,甚至没有牵连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业务员。你说他是罪犯,我认同,你说他十恶不赦,我不认同。建议公布庭审录像打消一切怀疑。” 他的这条评论也体现了对行凶者的中性评价,但没有被知乎删除,而是被知乎禁止转载,但这条评论获得1.7万个按赞,是目前看到这个知乎问题下按赞最高的回复。

据Freezhihu 统计,知乎用户“求索”的评论在获得854个按赞后被删除:“ 以前裁决文书都是公开上传的,现在裁决文书直接不公开了。法治建设一直倒退,发生这类事情合情合理” 。 民事、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公众可以查阅生效裁判文书,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但是公布的文书从2020年的1920万件、2021年的1490万件降至2022年的1040万件。2023年上网文书数量为511万件。不但新增案件减少,旧判决也不断被撤下。“每一份裁判文书都将接受人民群众的检查和评论,法官就必须更加谨慎地对待每一个案件的审判。”  知乎用户“求索”的这一句话道出了重点,也认为法官的审判如果不经受更多,民众对法制的信心就下降。

知乎用户“周素人”的回复也在获得586个赞后被删除:「 一个民间的英雄杀害了一个官方的英雄,虽然是一场悲剧但是我们多了两位英雄,体现了优越性」 ,他提到的优越性应该是中国的官方术语中的”社会主义优越性“,他这是嘲讽了中国的社会制度,知乎的审查者也意识到这一天,于是删除了他的评论。

知乎用户”爱折腾的邦邦“的回复表达了对这种极端行为的支持,这导致他的评论被删除:「 是任何一个法官被车撞了,九千能解决不?怕是至少10万起步吧。一个曾经保家卫国的子弟兵,只要1万8,不行,后面双方谈到1万2,到法官这里,直接判9千,恐怕当时,老兵都怀疑自己当初拿着枪保护的是谁,自己的枪口对外,没想到,自己曾经保护的人,却把枪口对准自己,还开了枪。
说实话,老兵干的是清理门户的事情,他到死还在为老百姓做事。」 在中国的审查系统里,这种鼓励”清理门户“的言论会被视为支持流血暴力,中国官方是不会容许这种思想广泛传播的,所以知乎的审查者也理解这一点,于是屏蔽了这条获得了428个赞的回复。

知乎用户”名字太重要了“的留言也也被删除,他说:「 这个国家有的是法律写明要照顾女方,照顾多少,依法自由裁量,而这个女法官同情她的人都说她依法办案,法律没写要照顾老男人,你看都依法,但她真没法自由裁量吗,法律不允许她可以偏那么一点点吗?她都不同情老男人,还要我们来同情她?通告里强调老男人未婚,那我们就要讨论女法官离异。强调千多的电瓶车,那我们就应该讨论王法官生前开什么车了」 这条留言也质疑法院引导的言论方向,并不同情遇害的法官被法院官方包装的方式。他这条留言仅获得88个赞就被知乎删除了。

这个话题引起巨大社会反响,被6250人关注,被1945 万人浏览,得到了4303  个回答。理解这个现象,我觉得理解社会背景很重要,中国的经济下滑,法制不彰,裁判文书不再主动公开,弱势群体为了3000元不惜怒而拨刀,政府公务人员却旱涝保收,且官媒对法官这些公务人员吹捧有加,形成反差和社会矛盾。民众普遍对党某某同情和支持更多,官媒人民网第一时间介入也体现了法官群体对号入座担心自己成为下一个被害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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